为了吸引消费者易盛通,不少商家推出办卡充值给优惠等活动,用“充得越多,优惠越多”吸引消费者充钱。同时,也有消费者遇到退卡退费难、霸王条款等情况……对此,最高法于今年5月1日发布《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并正式实施。两个月过去,消费者体验如何?北京青年报记者进行了调查。
探访
商家对退费转卡等进行优化个体商家比连锁店限制更少易盛通
“我因为体态不好,想报个健身课修正一下,交钱当天上了一节体验课,肩膀和膝盖的伤就复发了。”去年12月,北京的王先生花了1万元在某健身机构购买了25节体态修复训练私教课程。他说,自己和教练明确表示过有旧伤在身,但对方却一直声称“锻炼可以强化,不用担心”。上了一次免费体验课之后,他发现自己肩膀、膝盖的旧伤复发,一连疼了4天不见好,便提出退款请求。
该机构却称,依照合同,教练已经为王先生量身设计了相关训练计划,所以除去这些费用只能退还一半的钱。
王先生经过数月维权后,等来了《解释》出台,他看到其中第十四条规定,消费者在没有实际使用和享受优惠、获得赠品的情况下,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。于是,他当即到北京丰台法院提起诉讼。
5月6日是《解释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,法院依照其判令健身机构退还王先生1万元,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十多分钟。
负责审理该案的丰台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副庭长郭丽丽就《解释》第十四条的规定为北京青年报记者释疑,消费者付款后七日内有权要求返还预付款本金易盛通,虽然现实中还有不少健身房会以“已经给教练发了提成”“办了卡就需要手续费”为由拒绝退款,“这都是企业自身行为,不能强加在消费者身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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